主要内容

变量名

有效名称

有效的变量名以字母开头,后跟字母、数字或下划线。MATLAB®是区分大小写的,所以A.A.相同的变量。变量名的最大长度是namelengthmax命令返回。

不能使用与MATLAB关键字相同的名称定义变量,例如如果结束. 要获得完整列表,请运行iskeyword指挥部。

有效名称示例: 无效名称的示例:
x6 6x
最后价值 结束
n_阶乘 N

与函数名冲突

避免创建与函数同名的变量(例如,J,模式,烧焦,大小,及路径).通常,变量名优先于函数名。如果创建使用函数名的变量,有时会得到意外的结果。

检查建议的名称是否已与一起使用存在哪一个功能。存在返回0如果不存在具有建议名称的现有变量、函数或其他工件。例如:

存在支票名
ans=0

如果无意中创建了名称冲突的变量,请使用清楚的功能。

定义调用的函数时,会出现另一个可能的名称冲突源负载评估(或类似函数)向工作区添加变量。在某些情况下,负载评估添加与函数同名的变量。除非这些变量在调用之前位于函数工作区中负载评估,MATLAB解析器将变量名解释为函数名。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:

另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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