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内容

删除

类:处理

删除处理对象

语法

删除(H)

描述

删除(H)删除句柄对象。后调用删除,H是无效的对象(该对象已被销毁)。如果H是一个句柄对象的数组,那么MATLAB®调用删除方法在数组中的每个对象上。

子类的处理类可以实现名为删除在销毁类的对象之前执行清理任务。MATLAB调用删除任何的方法处理对象在对象销毁时自动被销毁。子类删除方法必须满足一定的标准,MATLAB在对象销毁过程中调用。有关实施a删除的子类的处理,请参阅处理类的析构函数

输入参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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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删除的Handle对象,指定为Handle变量。

属性

访问 公共

要了解方法的属性,请参见方法属性